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 2012-9-27 13:53:12 浏览:
来源: 浙江省水利厅 发布日期: 2012-09-27 13:53:12 

 浙江省水利厅  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 浙江省财政厅

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

浙水建[2012]49号

 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,客观、适时、合理地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投资,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,根据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》(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)和省水利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(2010)的通知》(浙水建[2010]37号(以下简称“2010计价依据”)精神,现对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做如下调整:

        1、使用“2010计价依据”编制我省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,项目取费类别为一类、二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72.60元/工日(包括机上人工)。项目取费类别为三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69.60元/工日(包括机上人工)。

        2、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,以“2010计价依据”中的人工预算单价(48.76元/工日)为基数采用补差(含税)形式计列。编制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,人工预算单价补差计入工程单价中,与材料补差处理方式相同。

        3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。2012年10月1日前已经批准的概算文件暂不作调整。

 

2012年9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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